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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集中采购各地执行时间表汇总,11个试点中厦门率先贯彻实施

发表于:2019-03-21 浏览:3601

去年11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随后11个试点城市(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7个副省级城市: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和西安)也陆续公布实施方案和启动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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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个试点城市中厦门市率第一个实施选中药品的集采和使用工作。


新政实施前,长期服用恩替卡韦原研药的胡女士,一盒服用一周,费用9135.36元。扣除医保报销的部分,胡女士个人需要支付近一半的药费,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新政之后,恩替卡韦中选价格为8.68元/盒,一年费用仅需226.3元。此外,恩替卡韦的医保报销比例为100%,胡女士今后将无需自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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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4+7”中选药品的取药发票


截止目前,11个试点城市均已公布相关文件,明确具体执行时间与方案。下面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文件汇总了一下信息,对于中标的药品文件要求要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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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厦门、西安、广州未公布未中选品种的要求,其余8个城市均对未中选品种提出梯度降价的要求,完成中选品种采购量后,可选用质量、疗效有保证价格适宜的非中选品种。具体个地区规定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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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米内网


此外, 小编也整理了中选药品的品种及中选价格情况,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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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来源:http://www.smpaa.cn/gjsdcg/2019/02/26/8675.shtml


“4+7”政策的出台是医改过程中的一个大举措,这一政策确实引起了医药界的“大地震”。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4+7”政策的推出打破了药品流通环节的很多弊病,更有利于仿制药品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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