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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比购提供的相关信息仅起参考作用,不对科研承担任何后果。
4、本网站不发布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信息。
化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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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二甲胺丙基)-1-(4-氟代丙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氢溴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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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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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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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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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每日1次,每次20mg。可在一天的任何时间服用,不需要考虑食物摄入的情况。根据个体患者的应答,可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40mg。 治疗持续时间 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抗抑郁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因此,必须持续适当厂的时间(通常至恢复后个月),以防止复发。在复发的抑郁症患者中,可能需要继续进行多年的维持治疗,以防止重新发作。 老年患者(>65岁) 老年患者应将剂量减少至建议剂量的一半,即每日10~20mg。建议最大剂量为每日20mg。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钟)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在治疗的最开始两周中,使用每天10mg的初始剂量。根据个体患者的应答,最大剂量可增加至每天20mg。重度肝功能降低患者在进行剂量调整是需要格外谨慎。 CYP2C19弱代谢的患者 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在治疗的最开始两周中,使用每天10mg的初始剂量。根据个体患者的应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20mg。 停药 应避免突然停药。当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便降低停药反应的风险。如果在剂量降低后或在治疗停止后出现不可耐受的症状,则可以考虑重新恢复先前的处方剂量。随后,医师可继续降低剂量,但应以更加平缓的速率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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