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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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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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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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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的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本品时需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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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CHF)的治疗: 开始比索洛尔治疗时患者病情必须稳定(无急性衰竭)。 慢性心力衰竭标准治疗包括一种ACE抑制剂(或当对ACE抑制剂不耐受时使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以及适当时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需要经过特殊的剂量滴定期。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注意: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必须首先经过下文所描述的剂量滴定期。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建议在首次服用后及剂量递增期间严密监测生命体征(血压、心率)、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恶化的症状。 剂量调整 如果出现暂时的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或心动过缓,建议重新考虑合并用药的剂量。如有必要可以暂时降低比索洛尔的剂量,或考虑停药。 当病情稳定后考虑重新开始比索洛尔治疗和/或上调比索洛尔剂量。 使用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长期用药。 若没有医师指导,不得突然停药或变更剂量,因为可能导致暂时的病情恶化。尤其对于伴有缺血性心脏病患者不得突然停药。如果需要停药,建议逐步降低剂量。 特殊人群 肝、肾功能不全者 高血压或心绞痛治疗: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需要调整。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尚无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此类患者的剂量递增应特别谨慎。 老年患者: 不需要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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