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比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药品研发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提供的内容仅用于 药品科研使用,涉及到产品信息均为化工类和化学试剂类属性;
2、参比购仅对制药企业提供服务,不对任何个人提供服务,参比购不提供任 何药品买卖业务;
3、参比购提供的相关信息仅起参考作用,不对科研承担任何后果。
4、本网站不发布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信息。
化学名:
|
11b,17,21-三羟基-6a-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适应症:
|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
非内分泌失调症 1.风湿性疾病 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银屑病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上踝炎 2.胶原疾病 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 巨细胞关节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3.皮肤疾病 天疱疮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覃样真菌病 严重的银屑病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4.过敏性疾病 用于控制如下以足量常规治疗疗效不佳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血清病 支气管哮喘 药物过敏反应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 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 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 眼部带状疱疹 前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交感性眼炎 过敏性结膜炎 角膜炎 脉络膜视网膜炎 视神经炎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6.呼吸道疾病 有症状的肺部肉芽肿 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effler’sSyndrome)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 吸入性肺炎 7.血液病 成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成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红细胞减少症(RBC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低增生性贫血 8.肿瘤 用于下列疾病的缓解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 9.水肿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10.胃肠道疾病 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 局限性回肠炎 11.神经系统 各类硬化症的急性恶化 脑部肿瘤引起的水肿 12.其它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13.器官移植 内分泌失调疾病 原发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不全(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在婴儿期,盐皮质激素的供给尤为重要)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
用法用量:
|
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甲泼尼龙片的初始剂量可在每天4mg到48mg之间调整。症状较轻者,通常给予较低剂量即可;某些患者则可能需要较高的初始剂量。临床上需要用较高剂量治疗的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200mg/天)、脑水肿(200-1000mg/天)和器官移植(可达7mg/kg/天)。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治疗后未见令人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停用甲泼尼龙片而改用其它合适的治疗方法。若经过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而不能突然撤药。当临床症状出现好转,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能维持已有的临床效果的最低剂量,此剂量即为最佳维持剂量。医师还应注意对药物剂量作持续的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病情减轻或加重导致临床表现改变; 患者对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 患者遇到与正在治疗的疾病无关的应激状况 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加大甲泼尼龙片的剂量。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剂量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治疗的疾病和患者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 隔日疗法(ADT) 隔日疗法是一种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方法,即指在隔日早晨一次性给予两天的皮质类固醇总量。采用这种治疗方法旨在为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提供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同时减少某些不良反应,例如对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抑制、类柯兴氏综合征、皮质激素撤药症状和对儿童生长的抑制。 |
1、参比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药品研发相关的法律法规,所提供的内容仅用于 药品科研使用,涉及到产品信息均为化工类和化学试剂类属性;
2、参比购仅对制药企业提供服务,不对任何个人提供服务,参比购不提供任 何药品买卖业务;
3、参比购提供的相关信息仅起参考作用,不对科研承担任何后果。
4、本网站不发布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