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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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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2-(二乙胺基)乙基-5-[(5-氟-2-氧代-1,2-二氢-3H-吲哚-3-亚基)甲基]-2,4-二甲基-3-氨甲酰-1H-吡咯苹果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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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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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
2)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GIST) 3)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pNET)成年患者。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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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治疗胃肠间质瘤和晚期肾细胞癌的推荐剂量是50mg,每日一次,口服,服药4周,停药2周(4/2给药方案)。
对于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本品推荐剂量为37.5mg,口服,每日一次,连续服药,无停药期。 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 剂量调整 安全性和耐受性 对于胃肠间质瘤和转移性肾细胞癌,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12.5mg为梯度单位逐步调整剂量。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最低剂量为25mg。 对于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12.5mg为梯度单位逐步调整剂量。在3期临床试验中使用的最大剂量为每日50mg。 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情况可能需要中断治疗。 CYP3A4强抑制剂(如酮康唑)可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建议合并用药时选择对此类酶没有或抑制作用最小的药物。如果必须与CYP3A4强抑制剂合并使用,应考虑降低本品的剂量,最小可至37.5mg,每日一次(胃肠间质瘤和肾细胞癌),25mg,每日一次(胰腺神经内分泌瘤)(见【药物相互作用】)。 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可降低本品的血浆浓度。建议合并用药时选择对此类酶没有或诱导作用最小的药物。如果必须与CYP3A4诱导剂合并使用,应考虑增加本品的剂量,最大剂量不应超过87.5mg,每日一次(胃肠间质瘤和肾细胞癌),62.5mg,每日一次(胰腺神经内分泌瘤)。如果增加本品剂量,应仔细监测患者的毒性反应(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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