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新药研发风险大,成功率低。据统计,幸运的话,每合成或分离10000个化合物能有1个最终获批上市。
在这10000个新的化合物中,先经过临床前的实验室细胞模型筛选,会筛选出大概100个左右的新化合物进行下一步研究,再经过临床前实验动物体内进行的药理学、毒理学等研究,发现有10个左右的化合物可进一步应用于人体研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临床研究。
然后在Ⅰ期淘汰掉30%,在Ⅱ期又淘汰掉60%,在Ⅲ期再淘汰掉70%,最后仅剩差不多1个化合物能有幸获批上市。
虽然临床前研究的淘汰率看似更高,但其实更关键的是临床研究,即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临床研究,因为涉及到新化合物在人体中的研究,这个过程也是整个新药研发过程中最费时也是最费钱的。
那么,什么是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临床研究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I期临床研究
关键词:第一次人体试验、初步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
在新药开发过程中,将新药第一次用于人体以研究其性质的研究即Ⅰ期临床研究。
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试验,目的在于观察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也就是要找出人体对新药的最大耐受剂量及其产生的不良反应,是人体的安全性试验,为确定Ⅱ期临床试验用药剂量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Ⅰ期临床试验一般从单剂量开始,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给少量试验药物于少数(一般为10-100例)经过谨慎选择和筛选出的健康志愿者(肿瘤药一般使用肿瘤患者),然后仔细检测药物的血药浓度、排泄性质和任何有益或不良反应,以评价药物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和耐受性。
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词:初步的疗效和安全性、有条件批准上市
Ⅱ期临床试验是对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Ⅱ期临床的样本量不少于240例,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进一步依据。
通过Ⅰ期和Ⅱ期临床的研究,药品开发单位需要对新药的受益-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产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罕见病的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因临床急需,在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即有条件批准上市。
当然,由于还没有得到确证性的临床研究证据,企业在获得有条件批准上市后,还需继续完成确证性临床研究以证实药品获益,并获得完全批准。
Ⅲ期临床研究
关键词:确证性研究、申请药品注册或上市许可
在Ⅰ期和Ⅱ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将试验药物用于更大范围的病人,进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进一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称之为Ⅲ期临床试验。
Ⅲ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也是为药品注册申请获得批准提供依据的关键阶段。
Ⅲ期临床研究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化盲法对照研究,即RCT研究,将对试验药物与安慰剂或已上市药品的有关参数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应当具有可重复性。
至此,研究者和或申办者可以申报新药上市许可证或生产批文,再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评。如果审评结果认为该药物是安全和有效的,那么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产品许可或上市许可,在我国则颁发新药证书和生产文号,如为境外生产则颁发进口注册证。得到许可证后,该药品就可以在该国家或地区合法进行生产和销售了。
Ⅳ期临床研究
关键词:大样本量的安全性评价
在上市前进行的前三期临床研究是对较小范围、特殊群体的病人进行的药品评价,病人是经过严格选择和控制的,因此有很多例外。
而上市后,许多不同类型的病人将接受该药品的治疗,所有很有必要重新评价药品对大多数病人的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上市后的研究在国际上多数国家称为Ⅳ期临床研究。
为了更方便大家了解各期临床研究,现将Ⅰ-Ⅳ期临床研究的目的归纳为下表:
最后,药品的批准上市绝不意味着临床研究的终止,尤其是仅通过Ⅱ期临床研究获得有条件批准上市的药品,药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检测对于继续评价药物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毕竟药物上市前所进行的临床研究通常是极其有限的。
文章来源:《医学界肿瘤频道》
声明:铭研医药对所有公众号产生内容保持严谨、中立的态度。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使用。如遇到内容有误,请与我们联系进行讨论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