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在关于透皮贴剂的临床试验应该怎么做呢,3类和4类的,两种:作用于全身和作用于局部的。是否也需要做BE和药效学?是否还需其他的临床试验?
答:因为不管是作用于全身的还是作用于局部的,都需要进入血液,所以临床试验应做BE和药效学等。
问:马斯平,22批参比制剂目录中公布了3个,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有。在选择的时候,3家是同等效力,还是优选美国的呢?
答:三者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制剂厂家需调研一下三者在工艺处方、成分等方面有何区别,选一个与自己接近的作为参比。
问:CDE官网公布的参比制剂目录公示和国家局网站发的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答:CDE官网公布的参比制剂目录是公示阶段,最后要以国家局网站发布的为准。
问:原料药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审计相关问题
问题补充:某公司有个原料药准备在7月份的时候登记备案,现在有个制剂公司准备用这个原料药进行中试生产和验证,验证之前他们需要进行供应商审计,但是我们这边无法提供原料药相关资质。请问这个供应商审计该如何进行?根据ICHQ7来进行审计可不可以?还是按照其中部分要求来审计就够了?供应商审计的内容是否需要体现在申报资料中?作为代理商,有没有可能被审计,如果需要审计的话主要审计那些内容?
答:主要审计跟产品质量有关的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大致包括:生产供应商的合法性,销售的合规性,资料是否齐全;生产和检验设备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资料是否真实;是否适应本企业的产品要求,供应商是否具备长期的供货能力等。
问:一个注射级产品原料精制、备案、登记等相关问题
问题补充:一个注射级产品,原料国内没有厂家生产,合成原料的一个重要的起始物质国内也没有厂家生产,从国外进口的话只能是食品级的,且国外厂家不接受审计,相关资料也不提供,自己买来食品级,先精制,后合成自己想要的原料,在自己备案登记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对于杂质的研究需要全部研究?
答:不建议自己买来后先精制,后合成自己想要的原料的。因为这边的合成路线都不明确,质量不可控,风险有点大。起始物料很重要,而且整个的合成过程也需要重视。
问:化药冻干粉针有一辅料~吊白块(甲醛合次硫酸氢钠)申报登记问题
问题补充:请教个问题:化药冻干粉针有一辅料~吊白块(甲醛合次硫酸氢钠),在国内没有辅料销售,仅有试剂级别,国外有辅料销售,咨询过后反馈国外辅料不能在国内登记(不具备登记所需全部技术资料),此种情况国外辅料如果符合注射级别辅料要求,能否直接制定内控标准与制剂资料一起申报而不登记?(注,辅料是关键辅料,国内试剂级别的还没有登记)现在计划四条路选一条:1,不精制辅料,内控质量,2,精制辅料,内控质量3,精制国产试剂,内控质量~国药集团就有试剂,4,自己合成~备案登记不知道是否可行?
答:因为这个辅料在国内并没有销售,所以这个辅料在国内算新辅料,再加上这个制剂的特殊性,需要慎重对待。老师这边的建议是再跟国外的厂家沟通一下,走登记。如果实在没办法的话,您给的那四个方式,自己合成,然后在备案登记是最推荐的,但是登记的时候就需要完整的全套资料了。
问:现在已有批文的原料药还要不要做原辅包登记?
问题补充:4.4号新出的征求意见稿是说直接转登记号,但是那终究是征求意见稿,还没落实下来。
答:目前还是按照146号文走的。
问:非布司他说明书问题:国内有上市,但需要购买国外的,办理一次性进口批件时,说明书可否直接用国内上市的。
答:可以,并且最好附上日本原文的说明书。
问:原料药进行精制的相关问题
问题补充:某注射用无菌粉末,国外参比制剂厂家以前从国内某厂家购买原料药,再自行精制原料药后用于制剂生产。但现在参比制剂厂家已关停自己的原料药车间,不再对原料进行精制,而是直接用该厂家的原料进行制剂生产。参比制剂厂家已在本国完成了变更流程,但还未在中国完成变更。我厂也使用国内该厂家原料生产制剂(确认与参比制剂的原料药一致),但检测发现,现在市面上可买到的参比制剂仍是采用的以前精制后的原料药,故有关物质好于我厂生产的仿制药。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厂是否需要对原料药进行精制?或者是否可以陈述因与参比制剂使用同一原料药而不再进行精制?有关物质的差异也仅是体现在影响因素高温60度条件下,常规贮存条件并无显著差异,补充一句,这种高温60度条件下,参比和自制均发生显著性状变化(颜色加深,并由粉末变为胶状)。
答:CDE建议精制,不能因为原研的厂家原料药不再精制,仿制药厂商就能不精制。关注点应当是药物本身,而不是与原研制剂的对比。
问:对于稳定性研究中的物料平衡限度是多少啊?有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
问题补充:稳定性指导原则只是说了需要考察,但没有说具体限度和计算方法!还有一个,对于注射剂中元素镁和铝限度怎么确定啊?
答:具体请参周ICH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