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       型  :片剂
规       格  :10mg
商  品  名  :MONOPRIL
上市国家  :上市国家:澳大利亚;产地:意大利
持证商家  :Bristol-MyersSquibbAustraliaPty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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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化学名: | 4-环己基-1-[(2-甲基-1-(丙酰氧基)丙氧基)(4-苯基丁基)膦酰乙酰基]-L-脯氨酸钠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 1、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剂量范围为每日10~40mg,单次服药,与进餐无关,病人服用正常初始剂量10mg,每日一次。约四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每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独使用不能完全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 2、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份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 3、心力衰竭: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病人能很好耐受,则可逐渐增量至40mg,每日一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 4、心力衰竭的高危病人:以下病人应在医院内开始治疗:严重心功能不全的病人(NYHAIV级);对首剂低血压有特殊危险的病人,如:接受多种或高剂量利尿剂的病人(如>80mg速尿),血容量减少、血钠过少(血钠<130meq/L),已有低血压(收缩压<90mrnHg)的病人,以及患不稳定性心功能不全和接受高剂量血管扩张剂治疗的病人。 5、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病人不需降低剂量。 |